第三百一十四章原则问题
第三百一十四章原则问题 (第3/3页)
面的包厢,人还要比这多得多。这回是杨晨接过春喜刚刚烤好的野兔,东生和春喜接着进去再烤。
周有康看着东生端上来的烤野兔,心里就有些诽谤,就因为这兔肉或者是兔排,实在太过普通,而且味道也不是很好,尤其是那兔排,不管是哪个卤菜店都有,而且味道也不怎样,就是舔一下那兔子的骨头。而杨晨和春喜所烤的兔肉,颜色是比较好看的,本来烤好的兔肉一般都深褐色的,可是杨晨所烤的兔肉外面看起来都是焦黄色的,而且每一块兔肉看起来都是外焦里嫩更是香气扑鼻。
老高和老钱一般去外面办事,也可以说下基层,下面的领导一般都是选择高档的酒店宴请他们,象杨晨这般把他们请到自己的小宾馆来的可以说是少之又少。兔排跟本节课上不了酒席,何况是烤兔。
众人中只有黄大头和于县长两人尝过杨晨的烤野兔,不过当时的野兔是纯野兔,就是从山上逮到的那一种,那种野兔的兔肉虽然味道特别的好,可就是有点柴,说白了,山里的野兔都是大龄的野兔,常年奔走于山上,劲道是有的,却与鲜嫩无缘。可是这些山上逮来的野兔经过杨晨他们的驯养,那味道早已和以前不同了,最先尝过杨晨烤野兔的是黄大头,他曾经和杨梦抢过烤兔肉,虽然最后杨梦用上了小嘴咬人才抢到烤兔的兔肉,黄大头最后却得到一块野兔的屁股,那味道黄大头至今难忘。所以第二次去找杨晨的时候,当然他是带着当时的于镇长一块儿去的,所以于镇长是第二个吃到杨晨亲自烧烤的野兔肉的。他的想法和黄大头一般,那味道,绝了。
所以,当东生端上来杨晨所烤的野兔的时候,第一个想法就是赶快抢一块,老高和老钱一见这大半个主人已经开始抢菜的时候,也毫不犹豫地抢过一块,咬了一口,稍微品尝了一下,就赶紧去盘子里抢过几块,而且每块都咬上一口才放在自己面前的小盘子里,这是打个烙印,就象……〔以下省略〕,周有康一见人家已经开枪了,看看盘子里就剩下一块了,也赶紧抢了过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