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文 此心安处是吾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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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正文 此心安处是吾乡 (第1/3页)

    深夜的京城,透着几分寒意。可是,这却丝毫不影响人们的奔波。沈誉站在故乡的土地上,觉得陌生又熟悉。他离家不过月余,却莫名的有“离家多年,乡音未改鬓毛衰”之感。就好像已度过半生沧桑。恍若隔世。

    沈誉看了看天光,夜色,已不若在列车上的那般浓烈,张着血盆大口,要将一切吞噬进无边的黑暗。他知道,天就要亮了,黎明即将到来。但是天色却始终晦暗不明,空中似乎有一层阴翳,便是旭日东升,也要隐在雾霾之中。

    西城区。

    沈誉从出租车上下来,走进一条胡同,又拐进一条胡同。凭着记忆,在夜色笼罩下,回到了熟悉的地方。沈誉不愿意在这个时候去打搅父母在黎明时分的清梦,因为他知道,那是人一天中最困的时候。自己在陂城就总是这个时候在噩梦中醒来,失眠,困倦,却再也无法进入梦乡,或者说他恐惧再进入充满噩梦的梦乡,便是梦境也无法让他远离残酷丑恶的现实。只能两眼睁得大大的,在老鼠悉悉簌簌的响动中熬到天明。另一方面,他更愿意呆在胡同里这座老房子里,尽管它已破旧,尽管它饱经风霜,身上刻满了岁月的痕迹。但是沈誉却似乎觉得这座老房子有它的灵魂,能够和他产生共鸣。就像现在的自己一样,落魄、绝望、无助、迷茫,但却一直撑在这里。位于五环上的新居,漂亮、宽敞,但却只是一座房子,一锁门有生命的房子。沈誉在黎明的寂静中,轻手轻脚的打开家门,安静的坐在床上发呆。没有预想中的激动,只有一丝伤感,不知因何而起的伤感。一切都是原来的样子,一切都没有变化,可是沈誉觉得什么都和过去不一样。

    家中,只有他自己,和院落中树上的寒鸦。冬天,这么快就要来了么。历尽千辛万苦,终于回到了故乡。但是到现在,沈誉仿佛明白了一些事。真正让自己魂牵梦萦的,似乎并不完全是脚下的这片土地。更应该说是梦里家国。一种情怀,可望却不可及。数月以来,沈誉头一次能不受任何人干扰,有个人的思考空间。真是难得。

    沈誉的房间里堆满了书,几乎无落脚之处。这里的每一本书沈誉都用心读过。历史典籍、诸子百家、兵书战策、人物传记……对于沈誉来说,书里的世界,才是他真正历经的生活。他在书里成长,也在书里,确立了人生的方向。当他还只是个孩子的时候。不是每一个人的人生都能够顺风顺水,太多的人被浪花拍死在了沙滩之上。机遇和运气有时候也同样重要。曾经的豪情壮志,都已离沈誉远去,现在留给他的只有一个被埋葬的前途。和落魄却不甘心的灵魂。

    沈誉颓丧的倒在书堆中。挂钟有规律的走着,单调的声音让沈誉满心烦躁。他走进院中,天光乍明,透出一丝诡异的青色,沈誉在树下站定,愣愣的看着乌鸦窝,一心想把它捅下来,或许在此时他的心中,这就化身为罪恶之源。

    胡同里有着十几户人家,虽然不算宽敞,却也不像外观看起来的那般狭小。这里面可谓是别有洞天,这样的四合院——不算是严格意义上的四合院,但却也有着古韵之美。这样的建筑已经是凤毛麟角,所剩无几。

    日出前,正是一天中最冷的时候,胡同里的其他人还在梦中和周公相会,只有不远处的早点铺子里冒出腾腾的热气。若是在往日,这样的情景即使不能让沈誉觉得心情愉悦,但是至少也会让他享受这段时间。但是现在沈誉的心里却一点儿都不踏实,他没有心情去享受。他觉得自己甚至都不能比上那春归的燕子。燕子至少,还能看着春去秋来,直到冬天,飞向温暖的南方,可是自己,故乡却变成了他乡,自己所能停留的不过是匆匆几日。却要把时间,把生命浪费在破败不堪的陂城里。为什么要上大学?说得功利些,是为了谋求更好的前途,从不功利的方面讲,是为了提高自身水平。然而无论是功利还是不功利,这个大学都没有给沈誉带来这些。相反,还将沈誉的才华和能力耗在那些无用的琐事之上。“宿舍装饰大赛”、“啦啦操比赛”、“集体表白,抛开单身狗称号行动”……一桩桩一件件。仅仅是看这些活动的层次,谁能想象到这是一个大学,这种大学能培养出人才来吗?纵使有真正的人才在这里也会被埋没,也会消耗自己的才华。然而这并不是绝望的终点。校方对这些活动都有着六个字。“全体必须参加。”美其名曰是充实大学生活。呵呵。沈誉冷眼旁观,觉得既可笑又可悲。这种所谓的充实大学生活的活动,接二连三的举行,挤占掉的却是自己的宝贵时间。这太无耻了。当然,见微知著。通过学校举办活动层次的高低,也能看出这个学校的整体实力和水平。别说,还真挺和这个活动的层次相匹配的。

    他想走,他每一天都想走。过人的才华,一身的能力,满腔的热血。都英雄无用武之地。本该年少有为的年纪,却壮志难酬。在压抑和苦闷中熬过一秒又一秒。虎落平阳,这本身已经是灾难性的打击。或者更恰当的说,应该是毁灭。

    沈誉索性坐在了树下,抱住了这棵大树,仿佛是在给自己找一个依靠。他心里苦,有泪却不能流。

    “衰草寒鸦沦落客,应是心灰断肠人……”沈誉就这样望着仿佛永远也无法走进光明的天空,喃喃自语。那是他心境的真实写照。

    一个高大的身影从影壁后转了进来,听到沈誉的自语声,脚步明显顿了一顿。脸上有着一闪而过的喜悦,但是当他看到沈誉的神情时,笑容逐渐变得严肃。“这孩子看起来应该是……碰见了什么麻烦。”来人默默的想。原本已经准备好的热情拥抱,双臂放下,最终改成了轻轻落在沈誉肩膀上的一只手。

    “你回来啦?好久不见。一切还好吗?我很想你。”一句再平常不过的问候,却让沈誉倍感亲切。而这种发自内心的亲近,是在陂城绝对不可能有的。这是来自老友的问候。同样也是来自知己的关怀。

    沈誉默默转过头,并不想对来人掩饰自己的情绪。“我过得不好。”在这种情况下,在这个人面前,沈誉没有必要强颜欢笑。

    “是什么?”

    “大学,前途”

    “起来吧,去我那里,我们边吃边谈,或许我能帮到你什么。”汤姆一手提着装早点的袋子,一手拉起坐在地上的沈誉,转身往屋里走。

    汤姆是沈誉的朋友,也是他的邻居。如果细算来,他来中国定居差不多已经有二十年之久了。那个时候沈誉还是个孩子,而汤姆也不过是一个年轻人。汤姆是一个语言学家,现在他是北京大学的教授。当年对中国语言文化的热爱与痴迷,让他不远万里漂洋过海,离开他的英格兰岛,来到中国,从此再也没有回去。在某些事情上,他有着和沈誉一样的执着。宁愿住在老旧的四合院里,也不愿意去住宽敞崭新的楼房。因为他们说,这种充满着古典美的建筑,有着文化的味道,有打动灵魂的力量。就像是沈誉可以将西方文明讲的头头是道,高鼻深目的汤姆也可以对中国历史和文化如数家珍。这一切和国籍、人种、年龄、信仰……都没有任何关系。他们两个站在的是文化的角度,是人类文明的高度上。去看待不同质的文明之美。人,有国界,而文化,无国界。两个文人,从多年前就成为了忘年交。

    沈誉坐在桌前,看着热气腾腾的早点。这些,都是家乡的味道。光凭感觉,沈誉就可以判断,那是他最熟悉的一切。即使在那所令人厌恶的大学中同样令人厌恶的食堂里,无论是什么菜都放大量的大酱的奇葩做法,味蕾饱受荼毒,急需正常的饭菜来恢复味觉的情况下,他还是不想吃。心情不好,没有胃口。

    汤姆见沈誉这样,也把刚刚拿起的筷子放了下去。叹了一口气。他俩是知己,是忘年交,又是多年的邻居。可以说汤姆是看着沈誉长大的。二人可谓是无话不谈,以汤姆对沈誉的了解,尽管沈誉只说了“大学,前途”寥寥四个字。但是汤姆都能猜出来沈誉到底是在怎样的境况下熬过这些日子的。

    二人就这样沉默着。许久之后,还是沈誉打破了这种僵硬的气氛。

    “快吃吧,不吃就凉了。”

    “我也不饿。”汤姆微微一笑,沈誉当然知道这不过是汤姆的托词。

    望着已没了热气的包子。沈誉缓缓吐出了八个字。

    “前途无望,热血已凉。”

    “你要振作,一切苦难都会过去,上帝会保佑你的”

    沈誉苦笑着摇了摇头,西方的上帝,怎管得了中国的事。

    沈誉的确是在逃避,他并不想提起这个话题。他想做的是对那个城市,对那个学校选择性的遗忘。他不身处其中时,便不想再提及这个话题。虽然他心里也明白,逃避不是办法。找知己谈一谈,即便不能实质上的解决问题,至少能让心情好很多。然而,他却对往日所承受的苦痛和煎熬,提都不想提。

    “你看见过,你信仰的上帝吗?”一向对宗教不敏感,永远把宗教当成文化来看待的沈誉,头一次提出了这样的问题。

    “我没看见过,但是我知道,他就在我心中。上帝不是能够把一切问题都替你解决,而是在你最艰难的时候,给你力量和勇气”
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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